欢迎进入永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网站!

工作职责

Job Deion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职责>工作职责
永和县“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永和县“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详情: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单项

计分

评分标准

建议

20分

设立路长制办公室并挂牌,明确专人负责路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出台工作方案,包括建立乡(镇)、村的路长制组织体系,落实工作责任,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按照“一路一长”的原则,明确各级路长。

5分

未形成各职能部门组成的路长制办公室的扣1分;未明确专人负责路长制工作的扣0.5分;未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扣1分;未出台工作方案的,扣1分;未将路长制工作责任分解至各村的扣1分,未明确责任人的扣0.5分。

公布路长名单,配合路长办设置各级路长公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2

未向社会公布路长名单扣0.5分;路长公示牌信息不准确、未公布监督监督电话的每块扣0.5分。

制定路长制工作会议、巡查、信息报送、交办督办等工作制度。

2分

每缺一项工作制度的扣0.5分。

建立对村级路长制工作考核制度及落实情况,乡(镇)路长办公室每年进行一次路长制推行情况的自查

2分

未建立对村级路长制考核制度,扣0.5分,未开展对村级路长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扣0.5分;未开展自查,扣1分。

落实上路巡查工作。(每月上路巡查不少于10次

2

巡查频率、巡查记录不到位的,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加强路长制政策宣传和引导,及时报送路长制工作信息和动态情况。

2

未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的扣0.5分;未按照路长办关于路长制信息报送要求及时上报信息和工作动态的,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掌握公路情况,开展公路基础信息调查,建立一路一档。

5

未按照县路长办要求建立“一路一档”的,每条公路扣0.5分,扣完为止。

20

明确专职护路员从事公路管护、保洁工作。

5

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未明确专职护路员的每条路扣1分;无护路员日常工作记录的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抛洒物,清扫路肩积尘积泥,适时清洗护栏;******路基、水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清理桥梁伸缩缝、疏通泄水沟,清理锥坡、桥墩(台)杂草、杂树。

4

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管护、保洁、清理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1分。

规范标识标牌,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清洗标识标牌。

3

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未及时处置的每处扣0.1分。

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处置。

3

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未及时通知的发现一次扣0.1分;未及时处置的扣0.1分。

护路员着标志服上路作业。

2

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未着装每人每次扣0.2分。

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隐患点;制止擅自埋设(架设)管道、电缆。

3

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未及时制止的每处扣0.5分;

20

乡村道逐条排查交通******隐患并建立台账,及时要求交通、交警、乡镇(街道)进行联合整治。

5

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未开展排查的每条路扣1分,扣完为止。

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

3

依据市治超办考核办法考核。

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

3

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建设工地未围挡作业的每处扣0.3分;施工车辆污染公路的每处扣0.2分。

对马路市场,特别是利用公路两侧作为赶集场所要依法取缔。

3

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未依法取缔的每处扣0.5分。

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用地外缘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

3

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未及时制止的每处扣0.5分。

发现损坏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并通知管理部门进行修复;发现污染公路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并及时组织科学处置。

3

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的每处0.2分;对污染公路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每处扣1分,

建设规范化

10分

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需纳入规划项目库,资金使用情况需在县交通局备案。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路技术等级,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5

农村公路建设在编制建设规划时同步建立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同建设规划一并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资金使用情况应在交通局备案。

5

县交通局组织验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邀请同级公安、******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参加,验收结果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无残垣断壁

5分

公路沿线村镇、农田的废弃厂房、破败建筑、废弃农业生产设施等残垣断壁******清理整治。实现环境整洁,恢复原有生态风貌。

5

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未及时处置的每处扣0.1分。

五堆清理

5分

公路沿线、村庄、涵洞无五堆物品堆放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必须全部用绿网覆盖。

5

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未及时处置的每处扣0.1分。

沿路绿化

10分

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的管护,及时清理林地内残枝绿化带整齐划一、协调美观,确保公路******视距。

10分

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未按要求修剪的每条公路每次扣0.5分。

交办督办

10分

及时落实路长办交办督办事项。

5

未及时落实路长办交办要求督办事项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处理情况。

5分

未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完成路长制7项制度建设(包括公路建设、管理体系、养护、运营、“五堆”清理、环境治理方案)等制度;落实“乡级路长+村级路长+护路员”的路长制管理体系;年度路长巡查次数不得少于120次;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资金落实情况必须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

在线留言
  •   *
  •   *
  •   *
  •   *
  • 看不清楚,换一张   *
永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
健全公路养护体系
服务热线:

0357-7522347

版权所有:永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   备案号:晋ICP备20006884号 技术支持:龙采科技集团